护士注册条件与注册流程

作者: 方城县中医院
发布于: 2022-08-29 14:56
阅读: 92

一、注册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线上操作

办理护士执业注册业务(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首先需由护士本人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网址:http://211.144.139.157/)-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提出申请,然后由医疗机构通过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进行业务确认。

(二)线下办理

线上提交信息后,线下的办理程序和提交材料需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医〔2019〕31号)有关规定执行。注:身份证原件由拟聘执业机构审核。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1)一式2份;

2.护士执业注册承诺书(表2)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拟聘执业机构公章)

4.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

5.临床实习证明原件;

6.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丢失或损坏,可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汇总表(表3)

8.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4张。(2张分别粘贴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贴照片处,1张粘贴在第一份申请表的第二页右上角,供制执业证使用,如重新注册者需粘贴至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表中,艺术照、ps照片、一寸照片等不予受理)

三、重新注册

被注销注册以及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第二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或护士执业证书未及时延续注册超期3年的,还应当提交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表格可从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市卫健委网站-行政审批栏-表格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表格可从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行政审批栏-表格下载)。

(二)全市护士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注册的,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受吊销《护士执业证》处罚的,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各县区卫健委须及时注销注册。

(三)填表要求: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凡要求的材料要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用夹子整理成册。

(四)执业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补发证书等相关表格,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医〔2019〕31号)规定格式执行。表格可从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市卫健委网站-行政审批栏-表格下载)。

(五)鉴于我省中职学校毕业证已实现网上查询(http://www.vae.ha.cn/),凡持有2005年以后入学的我省中职学校毕业证申请注册人员,不再提交入学审批表和学籍档案。2005年以前入学的毕业证书需提交入学审批表和学籍档案;持外省中专毕业证的需提交学籍档案;持外省大专、本科毕业证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学历查询验证表 (要求有效期为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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